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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宪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50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23,184,861.3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750,495.7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合同资产按账龄组合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434,365.6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23,184,861.30元,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3,184,861.30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相关政策的规定,是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性判断,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陈国兴不属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份的稳定。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国兴出具的《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获悉股东陈国兴所持公司4,875,154股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1、 被冻结股份的基本情况

  

  本次冻结后,陈国兴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4,875,154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2%。

  2、 本次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获取与上述司法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暂无法获悉陈国兴先生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和详细内容。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状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陈国兴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

  再次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金章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CHUN-LIN CHEN先生的《关于提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陈金章先生、CHUN-LIN CHEN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金章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CHUN-LIN CHEN先生。

  2、 提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陈金章先生、CHUN-LIN CHEN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6、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陈金章先生、CHUN-LIN CHEN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陈金章先生、CHUN-LIN CHEN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陈金章先生、CHUN-LIN CHEN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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