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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公告相较上次无新增进展。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50元/股(含)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万股至2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63%至5.26%。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73.5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9%,购买的最高价为0.99元/股、最低价为0.9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63.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所有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三、风险提示

  近期,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公司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ST富润           公告编号:2024-143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富润2024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359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10月31日披露2024年三季报,经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三季报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同比增长41.8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28.42万元,同比增长318.19%,公司称主要系本期拓展了业务渠道所致。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为-1.5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1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9,151.29万元,同比下降13.42%。请公司:(1)补充说明业务渠道拓展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业务内容、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方式、时点及其依据等,说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分业务补充披露前三季度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名称、所在地、业务往来内容、交易金额、回款情况、收入确认金额、合作期限,说明客户及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结合应收账款变动情况等,说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公司2023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因2023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亏损,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逐项说明上一年度非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解决进展,并结合公司三季报财务数据有关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予以披露,并在五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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