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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 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9号。温安林先生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搜于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执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温安林先生自2020年4月以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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