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澳营销”)因业务开展需要,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宝山支行”)签署《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鉴于上述情形,公司与上海农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31065244071004),为锐澳营销承担最高限额为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经2024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28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拟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总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中预计为全资子公司锐澳营销银行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刘晓东先生或其授权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前提下,全权代表公司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8日在上海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马良,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文化用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1,095,585,834.37元,总负债1,038,696,971.56元,净资产56,888,862.81元,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7,157,479.05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
4.担保额度:壹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15%;无逾期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68 证券简称:百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7046 债券简称:百润转债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百润股份(002568)股票于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业务架构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除上述所披露事项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2.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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