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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统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8106         债券简称:华统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统转债”赎回价格:101.21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即第五年,年利率为1.80%。),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1月6日

  3、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

  4、赎回日:2024年12月11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6日

  6、停止转股日:2024年12月11日

  7、公司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2024年12月16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2月18日

  9、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统转债

  10、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1、本次赎回完成后,“华统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华统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统转债”将被强制赎回,因目前“华统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各位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华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华统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5号”文核准,浙江华统 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5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46号”文同意,公司5.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统转债”,债券代码“128106”。

  根据相关法规和《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华统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12元/股。

  1、2020年5月14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81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12元/股调整为15.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15日起生效。

  2、2020年7月1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5.07元/股调整为9.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3、2021年3月,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8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7.84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了回购注销。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9元/股调整为9.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3月5日起生效。

  4、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40元/股调整为9.3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36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3,220万股新股于2022年8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37元/股调整为8.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8月1日起生效。

  6、2023年3月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656.4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华统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8.85元/股。

  7、2023年6月29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为此,公司相应将“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85元/股调整为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9日起生效。

  8、2023年11月2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11.9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成。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上市后,“华统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仍为8.82元/股。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华统转债”的转股价格为8.82元/股。

  (二)“华统转债”触发赎回情形

  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华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1.47元/股),已触发“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华统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华统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1.2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4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2月11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45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1.80%×245/365=1.2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1.21=101.21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华统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华统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4年12月6日起,“华统转债”停止交易。

  3、自2024年12月11日起,“华统转债”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11日为“华统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华统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华统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4年12月16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4年12月18日为赎回款到达“华统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华统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统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华统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华统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华统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华统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华统转债”的核查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8,925万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担保对象梨树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梨树县支行于2024年11月8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梨树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梨树华统”)签订的编号为220322001-2024年(梨树)字0003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及所有其他费用。

  (二)担保审议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和2024年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8.12亿元人民币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36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7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间调配使用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新增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融资需求,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乐清市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牧业”)及梨树华统的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对乐清牧业的担保额度调减8,000万元,对梨树华统的担保额度调增8,000万元,调配后,乐清牧业的担保额度由9,600万元调减为1,600万元,梨树华统的担保额度由0万元调增为8,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公司对梨树华统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梨树华统实际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三、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梨树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322MA17BCA95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志涛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2日

  经营期限:2019年1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四平市梨树县红嘴畜产品加工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畜禽收购;牲畜销售(不含犬类);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洗车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4、全资子公司梨树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梨树县支行于2024年11月8日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梨树华统签订的编号为220322001-2024年(梨树)字0003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1月4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鉴于公司对本次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在经营中能够及时识别及控制本次担保风险,故公司未要求本次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有效审批对外担保金额为332,8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60.57%、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7.37%。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68,9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29.72%、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30.19%,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4,775万元。

  上述对外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对外担保。除此外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梨树县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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