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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任及补选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鞠秋芳女士、职工代表监事陈克全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鞠秋芳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陈克全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鞠秋芳女士辞任自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补选鞠秋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一致,陈克全先生辞任报告同时生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补选陈克全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监事补选后续工作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鞠秋芳女士简历

  鞠秋芳女士,196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正高级会计师,北京交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财务资产处处长,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截至目前,鞠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58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需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监事补选相关工作,监事会豁免本次监事会通知时限,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陈克全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2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中油工程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临2024-059)。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4-05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经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决议补选陈克全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

  陈克全先生简历

  陈克全先生,196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高级经济师,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处副处长、风险业务处处长、资金运行与控制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境外融资处处长、资金部副总会计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师级干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高级专家,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项目管理分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克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4-060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了《中油工程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单独持有公司17.91%股份的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书面向股东大会召集人提出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决议补选陈克全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中油工程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临2024-059)。

  三、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A12-B2座3层350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8日

  至2024年1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中油工程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临2024-053)于2024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议案2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中油工程关于补选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公告》(临2024-059)于2024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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