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6日通过电话、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汉昭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及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4)第10363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其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募资情况及项目进展安排等情况,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543,067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55.56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116,172.1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883,783.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10629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1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事项已经光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光华科技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相关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543,0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55.56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116,172.1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883,783.4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1062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的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3,649,423.26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人民币 63,649,423.2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325,471.69元,公司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325,471.6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综上所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4)第10363号)。
三、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的安排:“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宜,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自有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4)第10363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光华科技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543,0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55.56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116,172.1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883,783.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10629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东方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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