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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志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叶志青先生目前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承诺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叶志青先生:50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方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本公司监事、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建科”)设计院副院长、方大建科总经理助理、方大建科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A股股票29,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叶志青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788571转6622       传真:0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9层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2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本公司方大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熊建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总体情况:

  

  2、内资股(A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3、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4、中小股东(代理人)出席的总体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98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8%;反对40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7%;弃权9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

  其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111,929,5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3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0,420,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37%;反对40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1%;弃权99,6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1%。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奚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磊明、李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法律意见书。

  2、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4-2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许玉霞女士和杨阳女士作为公司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刘根先生和胡高升先生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根先生、胡高升先生。

  二、变更人员简历

  1.基本信息

  刘根先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曾为本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胡高升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至2023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4年。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刘根先生、胡高升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刘根先生、胡高升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证照文件。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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