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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4:30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2人,代表股份数为153,179,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3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150,66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1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9人,代表股份数为2,514,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70人,代表股份数为10,286,4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7,77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9人,代表股份数为2,514,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2,856,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0%;反对180,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1%;弃权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63,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83%;反对180,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3%;弃权14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劲松、张沛琳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4-053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和《决定书》,张家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根据《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4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11月25日前(含当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邮箱。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审计和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将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二、风险提示

  1.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 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但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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