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并对公司会计报表及内控审计报告发表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聘任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年12月2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49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的规定,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且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在此背景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邀请招标的形式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选聘工作。
4.本次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首席合伙人:童益恭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为包括广州酒家、温氏食品集团在内的多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三七互娱、粤万年青、奥飞娱乐、迈普医学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康辰药业、易瑞生物、宏景科技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白云电器、航新科技、丸美股份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新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杨新春、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凤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远帅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9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 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9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审慎性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华兴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审查,并查阅了华兴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5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现场记名投票方式或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 上述议案1和议案2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31)及文件。
上述议案3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48)及文件。
(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股东登记表和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3)。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梁燕娴 电话:(020)83603985、83603995 传真:(020)83603989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四、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2024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复印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我公司(本人)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公章或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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