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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企业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营企业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元昊”)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绍兴元昊向平安银行申请7.9988亿元借款期限调整,期限至2027年5月23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近日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公司就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余额本息的50%为绍兴元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以其持有的绍兴元昊50%股权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余额本息的50%提供质押担保。绍兴元昊另一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质押担保。

  2、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合营或者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联合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绍兴元昊提供4.2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对绍兴元昊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4.25亿元,可用额度为4.25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绍兴元昊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担保余额为3.9994亿元,可用额度为0.2506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绍兴元昊注册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洋江西路292号盛鑫大楼1703-2室,注册资本为170,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煌。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公司持有绍兴元昊50%股权,杭州元廷置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我司关联方)持有该公司5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绍兴元昊经审计总资产324,864万元、总负债315,947万元、净资产8,917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78,439万元、净利润-79,096万元。截止2024年10月31日,绍兴元昊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395,303、总负债307,837万元、净资产87,466万元;2024年1-10月,营业收入55万元、利润总额-1,803万元、净利润-1,452万元。

  截至目前,绍兴元昊不存在担保、抵押事项,存在一起金额约31万元的小额诉讼。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50%的股权比例为绍兴元昊向平安银行申请的7.9988亿元借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余额不超过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余额本息的50%,保证期间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浙江公司以其持有的绍兴元昊50%股权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余额本息的50%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绍兴元昊的其他股东亦按各自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分别为绍兴元昊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绍兴元昊为公司合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能够随时掌握其财务状况,财务风险可控。绍兴元昊的其他股东亦按各自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1,812,347.3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30.9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9.3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15,656.35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02.27%(占净资产的比重为30.7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396,691.00 万元,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28.66%(占净资产的比重为8.61%)。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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