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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88名,代表股份368,799,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867%(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359,606,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9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79人,代表股份9,19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68%。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18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1%;反对2,4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5%;弃权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969%;反对2,47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008%;弃权1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德芳、王振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40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15: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枳程、赵会强、张佩华、张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卫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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