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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候旺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候旺先生简历

  候旺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拥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现任内蒙古蒙牛奶酪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运营管理部和林工厂厂长,曾任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奶酪业务部供应链运营管理部和林工厂厂长、天津工厂厂长,奶酪事业部武汉工厂厂长、奶酪工厂厂长、奶酪事业部爱氏晨曦零售公司供应链运营管理中心奶酪工厂制造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候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在公司子公司中任职,最近12个月内曾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9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陈易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陈易一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柴琇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委员:潘敏、江华、韩长印;主任委员:潘敏。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委员:江华、韩长印、潘敏、陈易一、柴琇;主任委员:江华。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委员:韩长印、江华、潘敏、柴琇、张平;主任委员:韩长印。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委员:陈易一、柴琇、江华;主任委员:陈易一。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90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郝智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郝智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9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延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监事会主席。现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及公司拟延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第十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十二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第十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陈易一、柴琇、任松、张平、蒯玉龙、高文。其中,陈易一为董事长、柴琇为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江华、韩长印、潘敏。其中,潘敏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潘敏、江华、韩长印。其中,潘敏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江华、韩长印、潘敏、陈易一、柴琇。其中,江华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韩长印、江华、潘敏、柴琇、张平。其中,韩长印为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陈易一、柴琇、江华。其中,陈易一为主任委员。

  (三)第十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郝智君、徐丹。其中,郝智君为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事:候旺。

  二、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付玉贵、独立董事韦波、武楠,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邹士学、职工代表监事张丽平任期届满离任。付玉贵、韦波、武楠及邹士学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丽平离任后,仍在公司子公司任职。公司对前述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三、延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情况

  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持公司经营管理的延续性,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将延期聘任,在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完成前,现任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92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7.50亿元募集资金,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7.5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7.50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及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相关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0.42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35,125.5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于2021年7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计划如下: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

  (四)现金管理方式

  1、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或财务总监在相关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现金管理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4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该类产品收益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合作对象应从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所列银行、或资产规模排名靠前的金融机构中,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此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根据实际购买的产品类型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8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4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易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张平先生、付玉贵先生,独立董事韦波女士、江华先生、武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邹士学先生、张丽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谢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关于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俞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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