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概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4日和2024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签署重大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将其拥有的液态环氧树脂、半固态环氧树脂、固体环氧树脂等相关专利及技术授权给被许可方并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预计为人民币6,100万元,共包含三部分,分别为许可费、工程费及人工服务费。公司及大连齐化与被许可方签署了《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和《担保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12日和2024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概述
近日,被许可方根据签订的《技术许可及服务合同》向大连齐化支付了第一期许可费和工程费,合计为人民币2,800万元。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确认。
截至目前,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各自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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