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听取和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4元(含税)。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937,317.44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7,928,803.48元,总股本为17,920万股。
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综合考虑2024年第三季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4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428,800元(含税),约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0.1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2024年第三季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5日
至2024年1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2月3日(9:00-11:30,15:00-17:3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层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7-3218228
3、传真号码:0597-3218228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7-3218228。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送达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1月18日,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因工作岗位调整,熊永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次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熊永球先生在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作出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所付出的努力致以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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