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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4日

  至2024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容知日新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332331

  邮箱:ronds_@ronds.com.cn

  联系人:黄莉丽、孔凯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1-19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2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辞职

  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聂卫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姚结兵先生辞职情况

  因个人原因,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原总经理姚结兵先生于近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姚结兵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姚结兵先生辞任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将董事会人数由8人调整为7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人相应进行调整,上述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姚结兵先生持有公司53,268股股份,姚结兵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姚结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姚结兵先生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聘任聂卫华先生为新任总经理情况

  鉴于姚结兵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任职资格、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决定聘任聂卫华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聂卫华先生为公司创始人,对公司所在的设备智能运维行业的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解和判断,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更加有利于支持公司长远发展。

  聂卫华先生具备履行总经理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聂卫华先生,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6年2月至1996年7月,任职于安徽华典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1996年7月至1997年4月,自由职业;1997年5月至1998年4月,历任厦门德大食品有限公司企划专员、西南大区经理;1998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广东华帝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管理科科长、百得事业部经理;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任中山市百得燃气用具公司总经理;2003年2月至2004年10月,自由职业;2004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容知总经理;2007年8月至2016年7月,任容知有限执行董事、经理;2016年7月至2023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聂卫华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26.41%股份(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的股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尚未登记完成,因此暂不包含本次非公开发行聂卫华先生认购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贾维银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并担任5%以上股东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5%以上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2号文)同意,公司向聂卫华等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1,305股,每股面值1元。2024年11月6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11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801,305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427,353元。

  经上述股本变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1,626,048元变更为87,427,353元;总股本由81,626,048股变更为87,427,353股。

  二、公司董事会人数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姚结兵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一职,公司董事人数发生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考虑,公司决定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人数由8人调整至7人。

  三、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的变更、姚结兵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位相关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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