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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3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治国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绍儒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投资调整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8.0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0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议案8、议案9、议案10为逐项表决的议案,每个子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桐、霍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上述人员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选举刘治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李明忠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张龙涛、黄曾华、庞奇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聘任王绍儒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审议聘任毕铁映为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选举罗劼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长:刘治国

  (二)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刘治国、张良、李凤明、王克全、田成金(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陈绍杰、栾大龙、肖明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刘治国(召集人)、张良、李凤明、王克全、栾大龙、陈绍杰

  2.审计委员会:肖明(召集人)、陈绍杰、栾大龙

  3.提名委员会:栾大龙(召集人)、刘治国、陈绍杰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绍杰(召集人)、李凤明、肖明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肖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会主席:罗劼

  (二)监事会成员:罗劼、艾栎楠、李妍妍(职工监事)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副总经理:李明忠(代行总经理职责)、张龙涛、黄曾华、庞奇

  (二)董事会秘书:王绍儒

  (三)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毕铁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且聘任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其中董事会秘书王绍儒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联系电话:010-84261737

  传真号码:010-84264690

  电子邮箱:ir@tdmarc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李明忠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8月至2013年1月,任天地科技开采设计事业部项目经理、室副主任、室主任;2013年1月至2022年3月,历任天地科技开采设计事业部装备所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任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开采装备技术研究分院院长;2023年2月至2023年11月,任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代行总经理职责;2024年6月至今任山东天玛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明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张龙涛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1年11月,任北京煤矿机械厂设计员;2001年11月加入北京天地玛珂电液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公司前身,以下简称“天玛有限”),历任设计员、项目经理、运行中心主任工程师、技术支持工程部经理、营销中心副主任、技术总监、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山东能源重装集团天玛电液控制装备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11%。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张龙涛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黄曾华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员,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煤炭智能化无人开采创新团队”核心成员。2002年7月加入天玛有限,历任工程师、项目经理、自动化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电气自动化部副经理、无人化开采项目部经理、技术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曾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3.5万股,通过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5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66%。除前述持股情况外,黄曾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庞奇先生,198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9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市场销售处区域经理;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任天玛有限销售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3月,任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柏树坡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主任;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历任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高新事业部业务主管、矿山装备事业部副经理;2017年3月至2023年11月,历任北京天地华泰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主管,办公室资深主管,人力资源部(党委干部部)部长,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其间: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在山西天地王坡煤业有限公司挂职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王绍儒先生,197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2001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天地科技开采所事业部(现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师,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任陕西天秦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4年5月加入天玛有限,历任业务主管、市场部副经理、销售部经理、客户总监、市场总监、经营销售管理部主任、党委工作部(纪检工作部)主任、工会副主席、销售总监、职工监事、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天津智贞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绍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43%。除前述持股情况外,王绍儒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毕铁映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加入天玛有限,历任财务部会计、副经理、资产财务管理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资产财务管理部主任,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毕铁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31%。除前述持股情况外,毕铁映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履行总会计师暨财务负责人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3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经同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并一致推举监事罗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选举罗劼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监事罗劼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13,000万元(实际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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