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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6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6日

  至2024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4 年11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 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下午16:00前送达;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人:邱江传先生

  电话:0731-88278363

  邮箱:seshb_cn@126.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410006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47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签署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拟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关联交易认定: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项目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以项目实际实施及运营情况为准。

  ● 风险提示:合作协议约定的后续运营及经营情况受污酸原料波动、铼酸铵实际产量、市场价格等因素影响。铼金属属于细分市场,容易受到供需关系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同时铼回收为我司专利技术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应用,该项目属于公司收益共享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审议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内部测算,因签订合作协议在服务期限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公司会在服务期限年度内对因签订合作协议而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与披露。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拟与吉林紫金铜业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在吉林紫金铜业厂区内投资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其设计产能约2吨/年,投资总额约520万元。吉林紫金铜业为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运营提供场地(厂房内部),以及铜冶炼生产过程产生的污酸(铼酸铵生产线原料)、生产辅料(水电气汽等)。该铼酸铵生产线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均属于公司资产,公司拥有自主处置权。双方就铼酸铵产品销售额与吉林紫金铜业进行协议分成,运营期间公司向吉林紫金铜业支付场地费用,金额为10万元/年。公司拥有该铼酸铵生产线运营期10年,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公司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对收益共享商业模式的探索,旨在充分利用各方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为公司后续其他技术产业化落地提供示范效应。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吉林紫金铜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中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9月30/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二)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吉林紫金铜业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紫金矿业紫峰(厦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紫金矿业的全资子公司,故紫金矿业控制的吉林紫金铜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的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运营提供建设用地(厂房内部),以及铜冶炼生产过程产生的污酸(铼酸铵生产线原料)和生产辅料(水电气汽等);甲方利用自有资金建设及运营铼酸铵生产线,并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对乙方铜冶炼生产过程产生的污酸进行铼资源化回收。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甲方拥有该铼酸铵生产线运营期10年,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

  (四)合作模式

  1、甲方将铼酸铵生产设备置于乙方厂房内,甲方负责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以及运营,双方同意,铼酸铵产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

  2、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及运营在甲方内部独立核算,专账管理。乙方有权审查铼酸铵的销售情况,并可派一名管理人员参与系统运营。

  3、乙方提供的原辅料根据实际用量每月5日前与甲方进行结算(投产后实际原辅料、水、电、气、汽用量及价格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

  4、合作分成比例

  (1)甲方支付场地费用,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约定10万元/年;

  (2)甲乙双方根据铼酸铵销售金额,结合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计算方法进行分成;分成时间按照半年度为一个结算基准,在每半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结算。

  (五)违约责任约定

  合作各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项目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已投入的固定资产及铼资源无法回收造成的损失。

  2、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项目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于甲方已完成投资建设的项目内容,乙方应当按照评估价格购买或按照评估价格给予甲方补偿,同时乙方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3、任何一方擅自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转让第三人承担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4、任何一方在交付完成该铼酸铵生产线建设之前,干涉或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预期利益损失)。

  (六)合同生效约定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背景

  1、铼金属的市场情况

  在我国,铼金属的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航空航天、石油催化剂、电子电器、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这些应用领域的多样性和重要性,使得铼成为具有国防与工业重要应用价值的稀有金属元素。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相关工业领域的不断发展,对金属铼的需求有望继续增长。

  铼酸铵产品主要客户群体为铼基础材料、铼金属复杂异形零部件、含铼新材料、铼合金材料及铼合金零部件制造商,该项目所生产的铼酸铵为上述类型企业的主要原材料。

  2、合作方目前污酸处理情况

  目前吉林紫金铜业污酸中的铼随着厂区配套环保设施的处理,直接转移到废渣中,没有做到有效回收。

  3、公司污酸资源化铼回收技术发展情况

  公司自2015年开始对污酸中铼回收进行实验室研究。目前在国内多家铜冶炼企业内已完成中试试验并实现工业应用,公司已掌握该技术的核心工艺参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

  公司在吉林紫金铜业进行了污酸中铼回收中试试验,中试实验结果充分验证了公司污酸资源化技术在吉林紫金铜业污酸中进行铼回收的适用性。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公司将充分利用吉林紫金铜业现有的含铼污酸废料,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实现铼资源的回收。

  五、合作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污酸资源化治理系列技术已成功应用于工业项目,开发的“预处理+选择性吸附”工艺,采用了新的工艺路线、创新装备、新型吸附材料等,最终实现污酸中稀有金属铼的回收,目前已完工的项目,回收的产成品铼酸铵符合行业标准(YS/T894-2018)中优等品的技术要求。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稳固公司污酸资源回收技术产业化能力,实现公司污酸资源回收业务从单一项目建设到合作共享模式的转变,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六、相关风险提示

  该业务为公司与吉林紫金铜业在污酸资源回收业务收益共享商业模式的探索。吉林紫金铜业提供铼酸铵生产线场地和原料,公司负责铼酸铵生产线的建设和运营,场地费用为双方参照市场情况确定,生产辅料(水电气汽等)每月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结算,双方根据铼酸铵产品的销售金额进行分成。根据初步商谈结果,双方确认铼酸铵生产线产量低于0.5吨/年(含)时,不进行销售分成;高于0.5吨/年时,按照销量和销售价格确定分成比例进行销售分成。该关联交易由双方通过商业谈判确定,整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拟签署的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生产线运营期间,该项目的整体经营情况可能面临污酸原料波动、实际产量、铼酸铵市场价格起伏等因素的影响。铼金属属于细分市场,容易受到供需关系影响,导致价格波动较大,同时铼回收为我司专利技术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应用,该项目属于公司收益共享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该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业绩的影响,以铼酸铵生产线实际运营情况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可能存在上述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交易进展情况。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江传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基于加快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落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实现共赢,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竞争力。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基于加快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落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实现共赢,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竞争力。交易价格为双方协商约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赛恩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为双方根据商业谈判确定,整体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4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合作建设并运营铼酸铵生产线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公司基于加快污酸资源化技术产业落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实现共赢,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竞争力。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铼酸铵生产线建设运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票回避。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吉林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4-04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审计严谨,服务良好。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议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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