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5.63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0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近日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结余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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