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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和服务协议,自2024年11月22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腾安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新增业务范围

  从2024年11月22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腾安基金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道基金”)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1月22日起终止乾道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基金转换等相关销售业务。

  截至2024年11月22日,乾道基金已无持有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存量客户。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情况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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