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4-079
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方证券发来的《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6,050.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124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项目退出需要
2、股份来源:执行司法裁定,由债务人以股抵债而被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9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东方证券受让69,000,000股公司股份,相关司法划转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于2018年5月18日办理完毕。)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上限不超过25,478,620股,即减持上限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92,87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6,985,747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东方证券已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东方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公司无控股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方证券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与否或部分实施,均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证券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盈方微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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