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106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8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1,576,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963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4,908,8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695%;

  (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7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67,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7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667,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98,91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85%;反对2,5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8%;弃权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001,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066%;反对2,5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206%;弃权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2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金晶律师、丁宇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107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回购报告书,公司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股份34,098,4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49,598,194股变更为1,115,499,79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9,598,194元变更为1,115,499,794元。(特别说明: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东南转债”,债券代码:127103),2024年7月9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本次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不包括“东南转债”持有者自行转股增加股本的部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1月23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593号东南网架证券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建华  张燕

  邮政编码:311209

  联系电话:0571-82783358

  电子邮箱:002135@dngroup.cn

  4、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