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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就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所”)和容诚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海天瑞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挖金客、赛科希德、康比特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恒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海天瑞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云科技、流金岁月、恒合股份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贾美慧,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海天瑞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青云科技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森特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君、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恒飞、签字注册会计师贾美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信永中和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审计意见、审计工作安排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49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

  至2024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2024年12月9日(10:00-17: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

  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邮政编码:100098

  电子邮箱:ir@haitianruisheng.com

  联系电话:010-62660772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科持有公司股份55,2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1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吕思遥持有公司股份43,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19%;高级管理人员郝玉峰持有公司股份2,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3%。上述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归属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2023年5月30日全部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海天瑞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因自身资金需求,李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8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29%;吕思遥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0%;郝玉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1%。

  202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科、吕思遥,高级管理人员郝玉峰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因股权激励归属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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