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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 点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市云瑞国宾酒店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与前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如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时间:拟出席本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24年12月12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A股股东登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A股股东登记手续:

  (1)机构股东的股东代表会议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和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的回执(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五)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A股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等材料。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9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邮编:050001

  电话:0311-85278106

  传真:0311-85288876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7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公开注册发行人民币30亿元永续中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册发行30亿元永续中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1164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即2024年11月19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结合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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