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4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股份”)于今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的通知,获悉为妥善解决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其与重庆骏鸿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骏鸿睿”)办理了部分股份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重庆财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聚投资”)及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北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1、金科控股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先生为履行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卓越共赢计划暨2019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之一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一期持股计划”)及持有人的兜底承诺,为进一步保障符合兜底条件的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益,黄红云先生协调金科控股将其持有公司的550万股股份质押给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黄红云先生兜底承诺的保障措施。
2、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及财聚投资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所对应融资余额为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上述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8,77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1.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6%,所对应融资余额为9.62亿元。
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及财聚投资股票质押后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目前未见质押违约情况,质押股份风险可控。
3、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东方银原所持公司股份未发生质押。
4、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财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金科控股、黄红云先生、财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质押的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40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重庆辖区上市公司
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参加由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活动。
届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并通过上述网站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在线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43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鉴于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不再因参股项目公司融资或展期协议签订事宜而新增担保,如该笔贷款存在公司及重庆金科原有担保责任的,由金融机构债权人合法申报债权。同时,因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展期业务需要,经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由除重庆金科外的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金科方持股比例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担保概述
公司持股33%的参股公司昆明梁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梁辉”)接受民生银行昆明分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 =44000 \# “#,##0“ \* MERGEFORMAT 44,000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7个月。昆明梁辉以其自有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金科宏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金科宏图”)根据公司持股比例以其持有的昆明梁辉33%的股权继续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议案经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昆明梁辉经审议可用担保额度为14,520万元。本次对昆明梁辉提供的担保金额在上述议案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前后对上述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昆明梁辉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7日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黄土坡社区迎曦街美辰花园营销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天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云南梁康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昆明和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89363.57 \# “#,##0.00“ \* MERGEFORMAT 89,363.57万元,负债总额为 =88951.07 \# “#,##0.00“ \* MERGEFORMAT 88,951.07万元,净资产为412.50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942.35万元,净利润-942.35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9,661.58万元,负债总额为89,392.58万元,净资产为269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43.5万元,净利润-143.5万元。
该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云南金科宏图为昆明梁辉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14,52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27个月。
3、担保方式: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展期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贷款展期提供的担保未超出公司的持股比例,昆明梁辉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涉案金额50.86万元,对公司债务偿还能力影响较小,风险可控,且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0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46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8.89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88.3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1.98%,占总资产的3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38.58亿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42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鉴于公司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重庆金科不再因控股项目公司融资或展期协议签订事宜而新增担保,如该笔贷款存在公司及重庆金科原有担保责任的,由金融机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同时,因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展期业务需要,经与金融机构协商一致,由除重庆金科外的其他公司控股子公司按金科方持股比例对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继续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超过公司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在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一、 担保概述
1、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中俊”)接受光大银行重庆分行提供的贷款,贷款余额 27,340万元,本次延长还款期限2.5年。重庆金科中俊以其自有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弘景”)及重庆蓬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蓬得企管”)以其自有项目不动产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祥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祥澳”)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提供的的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攀枝花金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金信瑞”)作为共同债务人,该笔款项已到期,本金余额为25,212.92万元。为此,攀枝花金信瑞与浙金信托签订了《备忘录》、《抵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自有不动产、应收账款为上述贷款余额追加抵押、质押担保。另,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科”)向浙金信托出具《承诺函》,承诺为攀枝花金信瑞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缺口承担不低于1000万元的兜底补足义务。
公司2024年1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且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重庆金科中俊、内江祥澳的融资展期继续提供担保事项在该次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已使用担保额度及可用担保额度详见附表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金科中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栖霞路18号7幢1单元15-10
法定代表人:何勇波
注册资本:29,708.85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3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648,463.52万元,负债总额为631,869.71万元,净资产为16,593.81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976.14万元,利润总额-12,829.70万元,净利润-9,819.4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该子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43,516.30万元,负债总额为638,861.83万元,净资产为4,654.4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98.05万元,利润总额-19,245.47万元,净利润-14,722.08万元。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名称:内江祥澳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汉晨路888号8栋
法定代表人:彭莉翔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99.9254%的权益,员工跟投企业 0.0746%的权益。
股权结构图:
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39858.53 \# “#,##0.00“ \* MERGEFORMAT 139,858.53万元,负债总额为 =167325.80 \# “#,##0.00“ \* MERGEFORMAT 167,325.80万元,净资产为 =-27467.27 \# “#,##0.00“ \* MERGEFORMAT -27,467.27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 =5235.35 \# “#,##0.00“ \* MERGEFORMAT 5,235.35万元,利润总额 =-10198.68 \# “#,##0.00“ \* MERGEFORMAT -10,198.68万元,净利润 =-14242.47 \# “#,##0.00“ \* MERGEFORMAT -14,242.4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末,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21538.56 \# “#,##0.00“ \* MERGEFORMAT 121,538.56万元,负债总额为 =148795.88 \# “#,##0.00“ \* MERGEFORMAT 148,795.88万元,净资产为 =-27257.32 \# “#,##0.00“ \* MERGEFORMAT -27,257.32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 =3196.35 \# “#,##0.00“ \* MERGEFORMAT 3,196.35万元,利润总额209.95万元,净利润209.95万元。
该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一)重庆弘景、重庆蓬得企管为重庆金科中俊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27,340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30个月。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二)攀枝花金信瑞为内江祥澳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25,212.92 万元。
2、主债务履行期限:无。
3、担保方式Ⅰ:抵押担保。
4、担保方式Ⅱ: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展期需要所提供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为债务展期继续提供担保系落实国家“金融十六条”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举措,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融资展期需要提供担保,公司能有效控制资金、把握还款安排,降低流动性风险,上述担保对象中,内江祥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及金额仅43.87万元,对偿债能力影响较小。且以上融资展期系为稳定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严格落实保交房任务的举措,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0月末,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9.46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78.89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688.3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1.98%,占总资产的30.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38.58亿元。其中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因法院受理债权人破产申请,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余额为19.04亿元的担保,存在被债权人追偿担保责任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表1:被担保方担保额度审议及担保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以实际资金到账或未结清余额为准。
附表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00亿担保额度使用及余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ST金科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4-141号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或“法院”)依法裁定受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合称“两家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5月17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联合担任公司和重庆金科的管理人(以下合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实现公司和重庆金科运营价值最大化,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重整工作安排,决定采取市场化竞争方式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同时参与公司和重庆金科的重整投资,并发布了《关于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开招募公司及重庆金科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遴选结果
2024年11月9日、11月22日,公司管理人及重庆金科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下,分别协助公司组织召开两次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会议。各评审委员听取意向重整投资人陈述并对其正式提交的约束性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分。
根据评分结果,全体评审委员确认上海品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品器”)及北京天娇绿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以下简称“品器联合体”)为公司及重庆金科中选重整投资人,上海品器提交报名资料时工商登记的名称为上海厚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2日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2024年11月22日重整投资人遴选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已现场向品器联合体发出中选通知书。
公司、重庆金科将与中选重整投资人尽快磋商重整投资协议等相关文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工作进展及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恢复正常交易。
2、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金科股份及重庆金科重整案重整投资人中选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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