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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启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募投项目“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变更情况及拟以逐级增资的方式实施“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热浸镀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情况,拟增加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用途,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待完成签署后,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华电申请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电”)与江苏鑫吴输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鑫吴”)自2008年开展合作,后江苏鑫吴因公司经营不善、严重资不抵债,向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经债权清偿后,江苏华电对江苏鑫吴应收账款余额707.17万元,鉴于江苏鑫吴重整程序已终结,拟对该款项进行核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提升效率效益、加快数智化转型升级,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对2024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中银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7)。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6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沙志昂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2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赎回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 赎回金额:人民币16,500.00万元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或“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投资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大额存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近日,其中一笔已到期,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收回本金16,500.00万元,实现收益15.81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的余额为43,500.00万元(不含本公告披露收回的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3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华源”或“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现有业务状况及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变更。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包括制造业(49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9家)、批发和零售业(15家)等,审计收费8.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9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起诉(仲裁)人:投资者;被诉(被仲裁)人: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诉讼(仲裁)事件:2014年报;诉讼(仲裁)金额: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仲裁)结果: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已履行。

  (2) 起诉(仲裁)人:投资者;被诉(被仲裁)人: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诉讼(仲裁)事件: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诉讼(仲裁)金额:80万元;诉讼(仲裁)结果: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东良,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宏盛华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电机(603988)、中船科技(600072)、经纬恒润(688326)、科德数控(688305)、内蒙新华(603230)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芳,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内蒙新华(603230)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云刚,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禹节水(300021)、鼎汉技术(300011)、铁建重工(688425)、英力特(000635)、中通客车(00095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兼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东良、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云刚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天职国际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对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50万元。

  公司拟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向立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3.56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3.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9.68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减少16.44万元,同比降低10.96%。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其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事前沟通,天职国际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实施审计工作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4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源”)、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电”)、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顺泰”)、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瑜煌”)、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鸿泽”)

  ● 增资金额:合计增资30,010.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153.31万元,自有资金13,857.19万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宏源注册资本将由35,489.22万元增加至43,569.22万元人民币;江苏华电注册资本将由31,862.64万元增加至41,352.64万元人民币;重庆顺泰注册资本将由26,271.177721万元增加至26,429.877721万元人民币;重庆瑜煌注册资本将由15,486.00万元增加至22,067.80万元人民币;镇江鸿泽注册资本将由6,000.00万元增加至11,7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公司增资完成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本次增资概述

  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宏源、江苏华电、重庆顺泰、重庆瑜煌、镇江鸿泽合计增资30,010.5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6,153.31万元,自有资金13,857.19万元。镇江鸿泽为公司子公司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振光”)之子公司,公司将通过逐级增资的方式对其进行增资。

  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宏源、江苏华电、镇江鸿泽增资,用于“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重庆瑜煌增资,用于“重庆瑜煌二期地块智能工厂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释1:因公司采用逐级增资的方式对镇江鸿泽增资,故公司需先对镇江鸿泽的母公司江苏振光进行增资。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88号),同意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878.8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6,940,912.4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0,336,84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604,071.5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19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532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宏盛华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浙江盛达江东铁塔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元利江东铁塔有限公司。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

  

  (二)江苏华电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三)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四)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五)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六)镇江鸿泽杆塔有限公司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可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资金管理

  公司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高效、安全、合规。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子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及监管协议进行管理。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4-08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

  至2024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4年12月6日8:30—12:00、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邮编:250101

  联系人:仇恒观

  联系电话:0531-67790760

  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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