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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66                证券简称:优宁维              公告编号:2024-093

  

  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公司股东上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727,5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泰礼投资和含泰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25日,前述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注: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86,375,668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总股本86,235,368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2024年11月25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泰礼投资和含泰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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