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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科高投”)持有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份数变为6,305,923股,持股占比由5.9059%下降为5.0000%,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量科高投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量科高投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42,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59%。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比例降低至5.0000%。权益变动具体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①公司已离任董事晏绍康通过量科高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4 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根据晏绍康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承诺,其将继续履行公司上市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等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量科高投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量科高投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增持或减持,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科高投”)持有公司股份7,448,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5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数为5,032,761股,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数为2,415,725股,已分别于2023年10月9日、2024年3月29日全部解禁并上市流通;11公司已离任董事晏绍康通过量科高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4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根据晏绍康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承诺,其将继续履行公司上市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等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量科高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81%。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量科高投出具的《关于减持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量科高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142,56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05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相关减持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获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万润新能

  股票代码:68827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16号华乐商务中心A-28层-1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00%)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量科高投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因自身资金需求,量科高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81%,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8月26日-2024年11月25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量科高投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在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量科高投持有公司股份为7,448,486股,持股比例为5.905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1月25日,量科高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1,142,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059%。本次权益变动后,量科高投持有公司股份6,30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00%,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量科高投符合“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的规定,并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减持比例不受限制。但因公司已离任董事晏绍康通过量科高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864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3月29日上市流通,根据晏绍康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承诺,其将继续履行公司上市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等承诺,并实行自律管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晏梓桂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北量科高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晏梓桂

  签署时间: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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