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米成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肖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陈圣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拟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提名徐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见《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兑现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海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因公司管网运行公司独立运行,为确保组织与岗位管理工作的高效运作,撤销管道运行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圣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圣勇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之日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陈圣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深深感谢!
公司董事米成先生因工作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9月27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伟先生、王肖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将本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徐伟先生个人简历
徐伟,男,1966年出生,硕士学历,工程师。现任港华集团内地公用业务高级副总裁,营运管理中心主任。历任上海华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河北省天然气常务副总经理、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港华集团华东区域副总裁。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王肖宁女士个人简历
王肖宁,女,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董事。历任安徽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安徽兴泰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股份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工会主席。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王肖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胜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天职国际以及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上述审计机构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阳伟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民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7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0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并考虑公司业务需要,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聘用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经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2023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由于本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成都路2528号云谷金融城B01栋20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3日
至2024年12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 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 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成都路 2528 号云谷金融城 B01 栋 1905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件:230041
传真:0551-62225657
信箱:ahtrqgs@vip.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225677、62225781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11-2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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