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24。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35。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项目合伙人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审计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立信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项目合伙人徐冬冬、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彦成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原项目合伙人徐冬冬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5年,拟变更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变更后项目合伙人为宣宜辰,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彦成不变,仍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人员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情况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宣宜辰、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彦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且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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