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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6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1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企业公园D区68号楼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陈波董事长主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侯光焕先生因工作原因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继伟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郑小晨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巨新团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1-5、7-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

  在审议上述除第6、10、14项议案外的其他议案时,关联股东陈波、北京嘉实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燕、杨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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