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3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2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议案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109、110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1日、12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4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5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关联方借款进展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在2024年度内新增借款额度(签订借款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借款年利率不超过7.5%。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07。
近期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地产集团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为7%,本次借款前,公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40,000万元,本次借款后,公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140,000万元。本次向关联方借款的金额及利率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主龙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地产集团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出借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与期限:借款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期限1年,借款起始日自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借款利率:年利率7%。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在多方比较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属于合理范围,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体现了关联方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
六、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2024年,公司与中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包括:1、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交集团下属公司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32,651.62万元。2、公司放弃广州市海珠区AH10314地块商业机会,由地产集团进行开发建设。3、调整在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至53,295.03万元。4、以69,994.84万元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收购事项已于2024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 关联交易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
团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协议转让股权所涉及的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520号)已完成国资备案手续。
2024年11月29日,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6,999.484万元,向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35,697.3684万元,向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6,798.7616万元,向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0,499.226万元。本次交易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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