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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0月30日。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止。2024年12月2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上述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一)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长安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与乾道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合作关系的公告

  经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乾道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道基金”)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24年12月3日起终止乾道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相关销售业务,包括认购、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赎回、转托管等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a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 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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