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2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陆立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赵玉昆先生提名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与会监事对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陆立英女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邓碧茵女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2月2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其中徐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其他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提名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赵玉昆先生提名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与会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董事候选人刘玉达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候选人徐彬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候选人赵双双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董事候选人王帅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董事候选人唐燕妮女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董事候选人龙伟胜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原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均胜电子提名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
与会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黄蔚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独立董事候选人薛俊东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志明先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前,原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结项,同意终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18日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2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7年4月17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应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的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前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均胜电子提名刘玉达先生、徐彬先生、赵双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提名王帅先生、唐燕妮女士、龙伟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一大股东均胜电子提名黄蔚先生、薛俊东先生、郭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黄蔚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六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均胜电子提名陆立英女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玉昆先生提名邓碧茵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审查,上述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三、其他说明
以上各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了明确的审查意见。同时,为确保独立董事任期时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任期统一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及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现任董事、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刘玉达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天合(宁波)汽车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功能件事业部总裁及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玉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彬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佛吉亚北美有限公司客户总监,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汽车内饰事业部销售和市场总监、汽车座椅事业部采购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徐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双双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武汉事达电气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宁波拓普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宁波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项目经理,武汉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理,宁波佑立特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工厂总经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兼宁波均胜群英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工厂总经理、运营总监,武汉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理,宁波佑立特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赵双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帅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14年参加工作,历任合生元集团高级产品经理、中山市大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美的集团数据运营。2021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衡器事业部副总裁。现任公司衡器事业部副总裁,兼任公司子公司中山市佳维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前十大股东、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王咸车先生之子,除上述情况外,王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王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燕妮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会计师。199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雅柏药业(中国)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中山联成工业有限公司应付会计、总账会计,中山明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4年3月至2012年8月历任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副经理,2014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唐燕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龙伟胜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9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山钟意制漆厂有限公司销售员、总经办主任,中山市健威五金电器厂总助,中山崇高玩具制品厂有限公司体系部主管、系统经理、总经理助理、厂长,2012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总裁办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龙伟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
黄蔚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埃克塞特大学财务管理硕士、布里斯托大学金融学博士,获CPA资格证书、FRM资格证书。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任布里斯托大学金融学教师,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任诺森比亚大学金融学高级讲师,2007年9月至今历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助理教授、副教授,金融、会计与经济系主任,MBA项目主任。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MBA项目主任,兼任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薛俊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广州远洋船舶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科员、副科长、科长,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副处长,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广州久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久勤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金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东金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州久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意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嘉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珠海赢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宁波勤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宁波惠达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上海垠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薛俊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志明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均胜普瑞工业自动化及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德国普瑞集团监事,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执行会长(法人代表),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人协会会长。现任宁波市人力资源经理人协会会长,兼任浙江辉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郭志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
陆立英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会计师。1994参加工作,历任埃索(浙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兼任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陆立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碧茵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招聘专员,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科员、人事科副主任科员、师资管理科副主任科员;2020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人力行政负责人、监事。现任公司监事,兼任公司子公司广东香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前十大股东、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邓杰和之女,除上述情况外,邓碧茵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邓碧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同意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6号)的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7.08元,扣除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0,944,852.7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号)审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计划投资和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投项目的历次变更情况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为:
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综合考虑当前业务经营规划和项目实施需求等因素,对“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募集资金投入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和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和《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及资金投入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结项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利息及理财收益再投入
募投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0.2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终止情况
1、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旨在提升公司在充电设备领域的研发能力,实现充电设备产品的技术升级和智能化提升。此项目计划于宁波市内建立研发中心,并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开发系统,招聘行业内优秀技术人才,对车规级直流充电设备、新一代 AI 智能交流充电设备、充电运营平台等子项目进行相应的产品开发,从而增强公司新能源汽车充配电业务的技术能力及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配电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192.51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331.69万元,根据结算资料及相关合同,该募投项目待支付金额为3,211.64万元,据此计算,该募投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18,543.33万元,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的52.69%。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拟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予以终止,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本金16,649.18万元以及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1,125.51万元,合计17,774.69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自实施以来,主要进行了研发中心的投建以及主要研发设备的引进。该募投项目已部分投入运营,并与公司原有宁波研发总部以及南京、武汉两处研发中心协同整合,有效推动了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充配电领域研发能力的提升,并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
在车规级直流智能充电设备开发方面,公司通过上述研发平台,进行了高压直流桩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通过自研核心控制主板,可匹配不同电气架构下的产品需求,搭配多功率电源模块平台,可动态根据车端BMS充电需求进行电压电流输出调节,同时基于当前充电站点电容情况、模块调用状态,实行模块动态投切以及总输出功率控制,以实现输出功率、整机寿命以及充电站点电容配置的最优状态。
在新一代AI智能交流充电设备开发方面,公司通过上述研发平台,进行了智能交流桩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实现4G、WIFI、蓝牙、以太网、RFID等多路径多方式充电交互,多项智能功能和多重安全保障,可灵活适配多场景下的复杂充电需求,包括宽电压适配,多类型电网适配等。同时,公司智能交流桩产品还进行了欧标、美标的研发测试及认证工作,已取得TUV欧标充电桩CE认证和美标充电桩UL认证。
在充电运营平台开发方面,公司通过上述研发平台,开发和升级了充电桩管理平台、充电桩安维平台以及充电运营系统,不仅实现了桩联网,远程配置,远程对接,远程维修等,而且开发了主流监控系统集成,主流停车收费系统集成,消费者APP,费用结算,智能安全充电监控,智能车辆检测,AI语音集成,活动促销,广告推送屏幕集成等功能,可集成为商用充电场站运营的整体解决方案。
上述研发能力的提高和研发成果的取得,有力支持了公司新能源业务的技术预研、产品研发、业务拓展等各项工作。近年来,公司把握住了新能源汽车行业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与梅赛德斯奔驰、宝马、奥迪、保时捷、大众、蔚来、理想、极氪等整车厂商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合作规模持续扩大,提高了公司在汽车零部件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最近三年公司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了100%。
2、募投项目终止的主要原因
自2022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充配电行业一方面发展迅速、产业链技术和产品迭代较快,另一方面也受到芯片结构性短缺、海外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的一定影响。为了抢抓市场机遇,同时也为了谨慎应对风险,公司本着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新能源方向研发能力的布局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主要包括:
(1)资源优化整合及协同
考虑到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为了把握市场机会,在募投项目建设同时,公司着力对现有资源进行了优化整合。一方面,公司及时对现有研发中心进行利用率评估测试,针对利用率较低的环节积极制定改进方案,通过对现有研发中心设备布局、人员安排优化调整;另一方面,公司针对研发部门、研发体系架构、研发流程进行了持续优化,有效提高了公司研发效率。除此之外,公司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和长期合作伙伴对设备资源进行业务协同,将部分自行研发工作转移,并将部分生产设备增加了研发职能,做到资源有效利用。上述举措均分担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的部分职能。
(2)贴近主机厂布局研发力量
公司紧跟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集群,进一步扩充了南京新能源研究院和武汉生产基地的研发力量。为了有效利用长三角的新能源汽车资源优势,公司此前在南京建立了新能源研究院。2022年3月,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的通知》,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产业投入力度,有利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成长。综合考虑政策支持以及南京在新能源汽车充配电领域的人才储备,公司决定抓住市场机遇,加大对南京研发中心的投入。此后,公司通过加强技术团队管理及协作模式,在南京成立了前沿技术小组及高效管理团队,并利用自有资金加大对南京研发中心的建设并形成较为完善的研发布局,不仅和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集群实现一定程度的资源共享,还有效吸取了合作技术团队的相关经验,加快了公司新能源充配电产品研发。此外,为了靠拢华中地区整车厂并充分利用当地高校的人才资源,公司也在武汉生产基地投建了新能源充配电产品研发中心,目前,南京和武汉研发中心均已获得一定的研发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的部分职能。
(3)降本增效,国产替代
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国内新能源充配电产业链的高速发展和迭代,相关国产设备也随之发展迅速,更多性价比更高的国产品牌已经可以满足项目所需的研发设备的性能要求,例如新一代车规级直流充电设备中的试制辅助设备,以及新一代车规级直流充电设备开发中的直流高精度电源设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设备采购的费用。
(4)合理有效原则节约软件投入成本
在软件投资方面,综合考虑项目所需软件的个性化需求,国内相关技术的成熟度以及相关IT人才的储备,公司对于充电管理系统研发设备、以及部分充电设备开发软件由外购转向自研,例如充电设备开发软件中的4G通讯协议栈等。
同时,近年来第三方云服务的成熟度快速提高,技术应用的丰富性和成本效益均具有一定优势,因此公司通过采购云服务的方式代替了原计划中部分软件投资,例如充电桩安维平台中的数据库软件等。
此外,公司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的变化,选择了委外研发的方式以降低部分软件投资成本,例如充电设备开发软件中的IBM Rational Rhapsody软件。同时,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公司原计划的部分软件需求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例如公司利用现有的Teams软件等代替价格较高的PolySpace软件,也包括可使用性价比更高的架构软件和设计软件等;此外,由于客户需求的变更,个别软件不再需要采购。
综上,公司通过现有资源优化整合及协同、自有资金进行研发布局等方式分担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的部分职能,同时通过国产替代、软件自研、优化采购等方式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的部分建设目标。公司本次终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的后续投入,是公司在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科学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的前提下所做出的适当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研发投入水平,也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和长期健康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拟结项或终止,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服务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拟将“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结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7,774.8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整体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审慎有序地用于公司运营、业务开拓等活动。剩余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结项,同意终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2、《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1.00、提案2.00、提案3.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2月16日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03,传真:0760-88266385。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23320821
传真:0760-88266385
邮箱:investor@camry.com.cn
联系人:龙伟胜、黄沛君
(五)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70”,投票简称“香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或单位)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
1、提案1.00至3.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2、提案4.00表决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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