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12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4年12月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公司将于2024年12月17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所有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4年12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董事会办公室。
(2)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12月18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12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1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后认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真审核《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后认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11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规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将提交到公司2024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的薪酬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 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 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 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 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适应当前公司产业发展的战略核心,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维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任期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定在 2024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14: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A座2楼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王维勇先生简历:
王维勇,男,出生于1974年3月,汉族,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联想集团中国区域人力资源总监、新希望集团人力资源部长、公司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佳沃集团高级副总裁等职位。
王维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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