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出建议。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18日在公司十三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4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丽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丽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张丽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由于张丽萍女士的上述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数量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丽萍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公司将于近期按相关规定增补监事。
张丽萍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张丽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43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杨冬云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丁学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丁学宝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丁学宝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丁学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丁学宝先生简历
丁学宝先生,1979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曾任职于伊利集团酸奶事业部质量技术部经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风控中心经理。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厂长职位。2020年10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中心高级总监。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学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丁学宝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丁学宝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并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4-04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18日
至2024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日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16日9: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子邮件(ir@chinaxpp.com)或传真方式(0571-28801057)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12月16日17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邹勇坚 李菁颖
电话:0571-28801027 传真: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香飘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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