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751。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94元/股调整为8.7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402.56万股调整为593.816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41.44万股调整为61.1281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1123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9253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4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
9、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2.94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402.5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41.44万股。
(一)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751。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方法及结果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1、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94-0.02969)/(1+0.4751)=8.75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依据上述公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402.56*(1+0.4751)=593.8163万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41.44*(1+0.4751)=61.1281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751。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94元/ 股调整为8.7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402.56万股调整为593.816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41.44万股调整为61.1281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以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48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7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8月18日至8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3年9月28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并上市流通。
9、202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2.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归属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100Z0710号),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0.2857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8266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合计200.1123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9253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0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1123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9253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以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50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元/股(含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4751。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9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2.94元/股调整为8.75元/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数量由402.56万股调整为593.816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数量由41.44万股调整为61.128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张庆勇系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8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的2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9.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鉴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含已离职人员)对应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1123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9.925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张庆勇系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聘任张庆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审计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庆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张庆勇先生简历:
张庆勇先生,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数学与应用软件开发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国家信息中心软件测评研究中心工程师,北京信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08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总监、高级副总裁、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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