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达科技”)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和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吕高华先生、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吕高华先生、林刚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起始时间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时间相同。吕高华先生、林刚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成立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吕高华先生:199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历任紧固件事业部的组长、科长助理、副科长;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腾达科技,历任制二科科长、生产部副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生产部经理;2022年3月至今,任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高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高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刚先生: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任采购部组长、红镦车间综合科科长;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腾达科技,任监事、制四科主管;2022年3月至今,担任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7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上午9:30
(2)网络投票:2024年12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佩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131,61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0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3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0人,代表股份41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3人,代表股份11,61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1,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0人,代表股份416,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陈佩君先生、刘勇先生、杜以常先生、沈基逵先生、陈宇锋先生、顾叶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陈佩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4,42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4,42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佩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2 《选举刘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2,3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2,364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3 《选举杜以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6,36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6,365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杜以常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4 《选举沈基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2,3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2,364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沈基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5 《选举陈宇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2,35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2,355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陈宇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6 《选举顾叶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2,36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2,362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顾叶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亚丕先生、顾静亚女士、竺浩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刘亚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2,37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2,373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亚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02 《选举顾静亚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6,35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6,352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顾静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2.03 《选举竺浩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2,34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2,347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竺浩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马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马胜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1,208,0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1,208,070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马胜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陈佩君先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36,3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1,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5%;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1,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5%;反对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3%;弃权1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3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77%;反对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3%;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3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8%;反对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38,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94%;反对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15%;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4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0%;反对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7%;弃权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1,54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2%;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42,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0%;反对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1%;弃权1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乔营强、敖菁萍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口头、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时间通知要求,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6:30以现场参会的方式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召集,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陈佩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佩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刘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如下: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杜以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卫全先生、孙艳女士、陈宇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孙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聘任鲁丽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王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时间通知要求,会议于2024年12月5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召集,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吕高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吕高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0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4年12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如下:
1、 董事长:陈佩君先生
2、 副董事长:刘勇先生
3、 董事会成员:
(1) 非独立董事:陈佩君先生、刘勇先生、杜以常先生、沈基逵先生、顾叶忠先生、陈宇锋先生
(2) 独立董事:刘亚丕先生、顾静亚女士、竺浩兴先生
4、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名独立董事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鉴于刘亚丕先生、顾静亚女士、竺浩兴先生自2020年12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刘亚丕先生、顾静亚女士、竺浩兴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顾静亚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以上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如下:
1、 监事会主席:吕高华先生
2、 监事会成员:
(1) 非职工代表监事:马胜利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吕高华先生、林刚先生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杜以常先生
2、副总经理:张卫全先生、孙艳女士、陈宇锋先生
3、董事会秘书:孙艳女士
4、财务总监:鲁丽丽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王钟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孙艳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王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632-5619228
传真:0632-5985566
电子邮箱:tdkj@tdfastener.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
四、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正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正德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0万股,其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完成后,沈基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但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基逵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万股,其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陈正德先生、沈基逵先生将继续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履行。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1、杜以常先生-总经理
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0年1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滕州标准件总厂,任车间主任;1999年1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滕州腾翔不锈钢紧固件有限公司,任生产经理;2003年7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腾达科技,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以常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以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卫全先生-副总经理
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9月至2003年12月就职于滕州标准件总厂,历任生产员工、业务专员、销售科科长;2004年1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主管、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卫全先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卫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孙艳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3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历任采购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秘书;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行政主管;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艳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众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万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艳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陈宇锋先生-副总经理
199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宁波腾弘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就职于宁波腾工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浙江腾龙精线有限公司,任采购经理;2021年8月至今,就职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采购负责人,现任董事、副总经理、采购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佩君先生,陈宇锋先生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佩君先生为侄叔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宇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鲁丽丽女士-财务总监
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2010年,就职于烟台荣昌制药有限公司,任银行会计、税务会计;2010年至2011年,就职于山东腾阳实业有限公司,任出纳;2012年至2018年,就职于山东腾达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任成本会计、税务会计;2018年至今,就职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丽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鲁丽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王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
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就职于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枣庄油库,任计量员;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就职于滕州市盘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任工程咨询师;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就职于山东耀国光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申报专员;2019年2月至今,就职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项目申报专员;2023年8月至今,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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