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4-08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情侣南路1号仁恒滨海中心5座8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叶继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盛剑明先生、董事乔宝龙先生、董事武有先生、独立董事曾艺斌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剑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张卫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常务副总裁黄光辉先生、副总裁曾钰成先生、副总裁司培超先生、财务总监谭亮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非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议案1获得表决通过,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议案3、议案4为累计投票表决的议案,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选举陈旭先生、麻华先生、戴绍宏先生、陈江先生、盛剑明先生、武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栗胜男女士、张霞女士、尹显峰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王冠先生、陈敏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皇甫天致、邓宇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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