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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 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冰轮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5

  

  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近日向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冰轮环境”)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丰”)出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烟台国丰增持冰轮环境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股票增持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2、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的一致行动人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诚丰”)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88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3、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计划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目前总股本的0.61%(即4,695,500股),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23%(即9,391,100股。如果增持计划完成前,公司因回购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减少后的股份总数的1.23%)。

  4、本次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5、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

  2、相关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

  2024年9月19日增持前,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烟台冰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轮投资”)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69,376,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7%,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备注: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的股东、增持数量及比例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7日,烟台国丰的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5,881,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

  2、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69,376,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7%;本次增持后,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275,258,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4%。(以上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3、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

  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计划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目前总股本的0.61%(即4,695,500股),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23%(即9,391,100股。如果增持计划完成前,公司因回购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减少后的股份总数的1.23%)。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冰轮环境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目前总股本的0.61%(即4,695,500股),且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1.23%(即9,391,100股。如果增持计划完成前,公司因回购等原因导致股份总数减少,则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减少后的股份总数的1.23%)。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本次增持股份的规模和资本市场的变化,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通过增持专项贷款的方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于近日向烟台国丰出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同意为烟台国丰增持冰轮环境A股股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股票增持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7、增持主体承诺

  烟台国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国泰诚丰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毕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冰轮投资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毕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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