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4: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名,实参与表决董事5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代行董事长谢永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白昱先生、周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谢永富先生、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原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与会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谢永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白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信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郑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红玉女士、李雷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能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独立董事选举产生前,原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与会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2024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1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6: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全体高管及第七届监事会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因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元元先生、王雪婷女士作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新任监事的任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与会监事对两名监事会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雪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责。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若晨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姚新德先生提名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若晨
2024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4-09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红玉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 不 适 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红玉
2024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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