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45
转债代码:127107 证券简称:领益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394,999.9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023,1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田心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平湖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碳纤维及散热精密件研发生产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智能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鉴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16,023,100.01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2,137,418,1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实际募资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次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是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本次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46
转债代码:127107 证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1,130,327.58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348,356.32元,合计676,478,683.90元。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此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1025号)。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394,999.9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023,1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田心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平湖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碳纤维及散热精密件研发生产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智能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鉴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16,023,100.01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2,137,418,1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1025号),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671,130,327.58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671,130,327.58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1,394,999.99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15,961,926.70元(不含增值税)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4年11月25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348,356.32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348,356.32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公司在《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1,130,327.58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348,356.32元,合计676,478,683.90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71,130,327.58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348,356.32元,合计676,478,683.90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出具了《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1025号),认为: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领益智造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核查意见》;
4、《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1025号)。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147
转债代码:127107 证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
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以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合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602.31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1,374,181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394,999.9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023,100.0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4年11月22日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13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37,418,100.00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田心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平湖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碳纤维及散热精密件研发生产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智能信息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鉴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116,023,100.01元,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2,137,418,1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合计总金额不超过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1,602.31万元的募集资金通过增资、借款或增资与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给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增资或借款总额范围内逐步拨付。借款利率将参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市场情况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四、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或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东莞领睿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精成二路5号105室
2、法定代表人:陈正华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9月7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莞领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新厦大道102号旭日厂厂房32栋201
2、法定代表人:刘井成
3、注册资本:197,4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外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本公司生产及销售的产品需用到的原辅材料、配件等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五金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橡胶、塑胶及硅胶类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模夹治具类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导电材料、导热绝缘材料、屏蔽防辐射材料、光学材料、高分子薄膜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工业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自动化设备、视觉系统、软件开发生产及销售;金属元件精密加工及表面处理、高精密磨具、功能性模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产经营新型电子元器件、手机以及电脑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美沙二工业区
2、法定代表人:甘碧英
3、注册资本:6,810万美元
4、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1日
5、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音响设备销售;销售代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技术进出口;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无船承运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赛尔康技术(深圳)有限公司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四路2号102室
2、法定代表人:王崇祁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6年2月3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莞领杰金属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东莞市黄江镇裕元工业区裕元三路一号
2、法定代表人:马雷
3、注册资本:40,373.365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12月9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用口罩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东莞领博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桥沥南门路699号
2、法定代表人:丁学清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年3月22日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东莞领博实业有限公司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本次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借款相结合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必要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完成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公司全资控制的下属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实施方式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合计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1,602.31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制的下属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增资或提供借款行为符合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提供借款或增资与提供借款相结合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包括增资与借款结合)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包括增资与借款结合)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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