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1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夏涛先生、黄三放先生、李自强先生、刘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眭珺钦先生、张横峰先生、虞义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且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超过六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
为加快聚焦军工装备主业及剥离非主业,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及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与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创投”),以及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辕”)共同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拟以对全资子公司上海博辕的债权转增为其资本公积,再将持有的上海博辕100%股权以不低于其转增后净资产的评估价格转让给泰豪创投,泰豪集团为泰豪创投应向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9,150.0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博辕的股权,上海博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剑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上海博辕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议案》;
同意上海泰创智享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创咨询”)以持有的上海中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建设”)50%股权为质押,为中泰建设不超过本金18,000万元的融资债务的50%(即不超过9,0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孙公司泰创咨询本次拟为其参股的中泰建设融资债务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目前中泰建设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且持有其股份的其他股东均拟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担保行为公平对等。本次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质押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出售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回收资金发展主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泰豪电源”)拟与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创投”)或其指定的与泰豪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以及朱淑华(德塔公司股东之一)签订《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将泰豪电源持有的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塔公司”)40%股权出售给福创投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德塔公司的股权。
参考德塔公司截至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德塔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2,200.00万元。经协商,本次出售德塔公司4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69,092,519.60元。
截至目前,公司为德塔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德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塔电源”)提供实际担保余额为1,249,370美元。公司对德塔电源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将由德塔公司向公司就上述尚未到期担保进行反担保,到期后不再续期。
本次出售股权事项暂未签署正式协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人士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至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出售福州德塔动力设备有限公司4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6)。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7日
附件一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夏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商大学管理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宝原工贸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财务部主任助理、中国核仪器设备总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国宝原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处处长、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本运营部会计处处长、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核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中核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现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夏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除了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有任职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黄三放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T 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泰豪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泰豪(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黄三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除了间持持有泰豪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在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有任职以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李自强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10年9月,历任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办,泰豪科技财务总监、副总裁,2010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目前,李自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刘挺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至2014年历任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经理、商务部经理等,2014年至2020年任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刘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8,500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附件二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眭珺钦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1996年至2017年,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工作。2016年退出现役后,主要从事高科技领域战略发展研究和投融资指导,曾担任安徽省军民融合基金专职投委。现任金汇盛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眭珺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张横峰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现为南昌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咨询专家,江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江西省管理学会理事,江西省资产评估学会理事,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专家,担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同时担任新道科技股份有限(江西)分公司、江西辰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京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财务顾问。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张横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虞义华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职称。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同时担任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虞义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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