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 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 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3日
7、出席对象:
(1) 2024年1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2、议案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12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3、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1号太阳纸业办公楼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unpaper@sunpaper.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太阳纸业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涛
电话:0537-7928715 传真:0537-7928489
电子邮箱:sunpaper@sunpaper.cn
6、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2078,投票简称为太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现持有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纸业”)股份 股。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受托人)出席太阳纸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本人/本公司在该次会议上的全部权利(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事项: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说明事项: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太阳”)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7.85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总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公司拟为前述南宁太阳的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85亿元,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81MA7HB4YF58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南宁东部新城六景工业园区景春路7号
5、法定代表人:李洪信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22年2月10日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树木种植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木材收购;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理货;装卸搬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南宁太阳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11、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12、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7.85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总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公司拟为前述南宁太阳的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85亿元,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目的
南宁太阳因项目建设需要,拟以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公司拟为南宁太阳本次项目贷款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7.85亿元,以最终银团贷款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2、风险评估
南宁太阳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广西基地南宁园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由南宁太阳负责实施。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全资子公司新项目建设需要,以满足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可以更好的促进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被担保主体为公司子公司,信用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方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413,682,527.49元人民币、50,0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413,382,527.49元人民币、50,000,000.00美元(含本次担保);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为0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12.31)的比例为45.19%。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阳纸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娜女士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
各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上述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人民币400亿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金融机构实际授予授信额度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调节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及国内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拟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广西基地南宁园区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为稳步推进广西基地南宁园区新项目实施,拟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方式办理项目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1、银团基本情况
借款人: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贷款牵头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
2、贷款基本情况
(1)贷款金额:拟申请贷款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7.85亿元,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金额为准。
(2)贷款利率:最终以银团贷款合同利率为准
(3)贷款期限:总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含宽限期)
(4)资金用途:用于建设年产100万吨高档包装用纸生产线、年产40万吨特种纸生产线、年产35万吨漂白化学木浆生产线、年产15万吨机械木浆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有关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银团贷款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银团贷款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银团贷款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期限、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款时间、各期提款金额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资金投向、牵头行、参与行及代理行的确定及额度分配等与本次银团贷款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所有与本次银团贷款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等;
(3)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牵头行、参与行、律师(如需)、评估机构(如需)等参与本次银团贷款的各方专业机构;
(4)本授权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至本次银团贷款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议案详见2024年12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4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8日,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24-007。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事务所《关于变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致同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刘健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刘健先生工作内容调整,致同事务所现指派郭冬梅女士作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构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其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郭冬梅女士,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郭冬梅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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