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4-034号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丹女士、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有关补选董事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杨伯民先生、殷新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聘任陈鹏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凯盛(自贡)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贡新能源”)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自贡新能源向出资人分配利润人民币4,000万元,按照出资比例,向本公司分配利润人民币2,400万元,向自贡市金马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配利润人民币1,600万元,留存部分资金供自贡新能源后续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九时整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编号:临2024-035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辞任情况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执行董事张冲先生、孙仕忠先生、潘锦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张冲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孙仕忠先生、潘锦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张冲先生、孙仕忠先生、潘锦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张冲先生、孙仕忠先生、潘锦功先生均已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本次辞任有关需要通知公司股东的其它事宜。
公司董事会谨此对张冲先生、孙仕忠先生、潘锦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致以诚挚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杨伯民先生、殷新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聘任陈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补选董事情况
根据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丹女士(简历附后)、陈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任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丹女士及陈鹏先生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鹏先生,1976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山东金晶科技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代理常务副总裁,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凯盛玻璃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任公司常务副总裁。
吴丹女士,1986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部长。曾任北京伟基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润朗律师事务所律师,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首席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公告编号:临2024-036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代理人委托书或其它授权文件最迟须在股东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二十四小时前,交回本公司,地址为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方为有效。
六、 其他事项
1、凡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数位人士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不论该人士是否本公司股东),代其出席股东会并于会上投票。如一名股东委任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其股东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其表决权。股东代理人毋须为股东。
2、股东或其代理人须于出席股东会时出示彼等的身份证明文件。如委任股东代理人出席,则股东代理人须同时出示其股东代理人委托书。
3、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一天,往返及住宿费用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
4、本公司注册地址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邮编:471009
电话:0379-63908588
传真:0379-63251984
5、本公司股东填妥及交回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后,仍可亲身出席股东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1.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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