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4年11月份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11月销售商品代鸡苗2,339.44万只,同比变动7.22%,环比变动17.12%;销售收入10,254.00万元,同比变动138.94%,环比变动23.38%。
二、原因说明
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收入同比上升138.9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商品代鸡苗销售均价大幅下降,本期市场行情稳定,商品代鸡苗销售均价同比较高,同时公司本月出苗量增加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披露仅代表公司商品代鸡苗销售情况,其他业务的经营情况不包括在内。鸡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幅度和频次较大,其价格变动直接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本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10亿元;同时子公司为本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9.5亿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0.5亿元。以此来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任一时点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将均不超过该等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用信贷款相关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贷款2,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蓬莱支行办理银行承兑,期限半年,公司根据之前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40万元,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在该行贷款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届满。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在该行贷款4,000万元(其中3,9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100万元贷款期限9个月)。公司根据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笔业务进行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担保进展情况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金额为2,000万元,期间为债务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公司与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根据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该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提供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计划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烟保字2024-365号),为本公司在该行贷款提供保证,最高保证金额为6,6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目前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已就该合同签字盖章,等待该银行审核批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民和股份
1、被担保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捌佰玖拾陆万零贰佰壹拾贰元整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父母代肉种鸡的饲养、商品代肉雏鸡的生产与销售;商品代肉鸡的饲养与屠宰加工;鸡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开发利用。
2、民和股份财务情况
民和股份信用状况良好。
3、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民和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民和食品
1、被担保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1号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肉鸡屠宰、分割加工、销售;肉制品、速冻食品的加工销售。
2、与本公司关系
民和食品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3、民和食品财务情况
民和食品信用状况良好。
4、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民和食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83.14万元,实际担保金额6,483.14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56,179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9%。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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