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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0         证券简称:司太立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5,895,3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5,895,38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1、非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2024年3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5,895,380股,已于2024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3、非公开发行锁定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4年6月1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342,514,501股变更为438,409,881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95,895,38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具体明细如下: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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