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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5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虎祥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

  2024年12月5日,公司按披露方案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918,602,267股变更为8,851,763,767股,注册资本将由8,918,60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召集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6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即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议案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首次实施了回购,2024年12月5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上述回购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9%,购买的最低价为1.02元/股、最高价为1.08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5.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

  公司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现公司最终回购股份数已确定,经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确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683.85万股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履行债权人通知/公告程序后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注销及公司减资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将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 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6,683.85万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918,602,267股变更为8,851,763,767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将由8,918,602,267元变更为8,851,763,767元。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仍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4-068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通知适用于公司A股股东(适用于公司H股股东的将另行通知)

  ● 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投票,将视同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A股类别股东会对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

  至2024年12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一、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相关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关于董事、监事2024-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二、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

  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

  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

  件1)。

  (2)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412室

  (3)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412室

  邮政编码:401258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983482

  传真:023-68873189

  (二)其他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2:授权委托书(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报备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授权委托书(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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