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2月27日9:15至2024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1120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提案内容: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4日、2024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证券法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24年12月24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法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袁志勇、袁剑
(2)联系电话:0735-2659859
(3)传真:0735-2659812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11楼证券法务部;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白银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09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除上述已预计并履行审批程序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公司需补充预计与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矿业”)、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邵辰州锑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3,100万元、3,200万元,公司与上述公司拟发生交联交易共计6,3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金额为4,200万元,截至目前连续12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同类型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500万元,已超出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议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审议与新龙矿业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500万元,本次董事会审议金额为3,10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18日,法定代表人:陈维,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凭《采矿许可证》开采黄金、锑、绢云母及其他有色金属、矿产品收购、销售;本单位汽车运输及维修、机械维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采选和探矿工艺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的设计、开发,饮食.住宿(限分支机构);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邵辰州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康钦科,注册资本:2,200万人民币,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锑、金、银、铅、锌、砷收购、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龙矿业、新邵辰州锑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新龙矿业、新邵辰州锑业经营发展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新龙矿业、新邵辰州锑业关联法人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采购及托运原材料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运输合同约定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予以认真审查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端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我们对上述议案事前予以认真审查和确认。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本次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各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符合市场化定价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独立董事签名:
刘 端:__________________
王 辉:__________________
杨天足: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4-10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光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关于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 2024年12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李光梅女士、康如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筹办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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