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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4-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议案无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熊腊元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江涛先生、张海峰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其中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4-064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的

  进展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31日和2024年8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日和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源煤业关于拟转让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6)和《安源煤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9)。

  二、关联交易的进展

  (一)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能集团”)根据与公

  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煤业”)签订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及负债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以银行转账方式已向江西煤业支付了本次交易的全部转让价款62,651.18万元。

  (二)尚庄煤矿的移交情况

  根据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将江能集团承接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庄煤矿(以下简称“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承接持有的尚庄煤矿债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江能集团全资孙公司江西新洛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洛煤电”)。

  2024年12月10日,尚庄煤矿与新洛煤电签订了《资产移交协议》,约定尚庄煤矿全部资产和负债由新洛煤电承接,双方同意以2024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办理实物资产交割,尚庄煤矿自评估基准日至实物资产交割日的亏损3,733万元由新洛煤电承担。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97        证券简称:安源煤业        公告编号:2024-063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公司1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7日

  至2024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九洲大街1022号

  联系人:钱蔚  饶斌

  邮编:330025

  联系电话:0791-86316516      传真:0791-86230510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7          股票简称:安源煤业            编号:2024-061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议案无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珣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监事刘珣先生、游长征先生、谢长生先生回避了本项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参与表决,其中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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